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凉州区,古称姑臧、休屠,位于东经101°59′~103°23′,北纬37°23′~38°12′,地处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东端,祁连山北麓,武威市中部,平均海拔1632米。凉州区隶属于甘肃省武威市,东面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西邻肃南裕固自治县,南连天祝藏族自治县和古浪县,北与永昌县和民勤县相接。截止至2014年凉州区辖19镇18乡、2个生态建设指挥部,7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全区总面积5081平方千米,有449个行政村,聚居着汉、回、藏、满等25个民族,总人口102.25万(2012年)。凉州区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2010年已发现各类矿点100多处30多种,矿产资源品种主要有煤、陶土、石英砂、萤石等。2001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武威市,原县级武威市改名为凉州区。 [4] 2018年10月10日,甘肃省政府批准凉州区退出贫困县。公元前121年,汉武帝开辟了河西四郡,即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武威,即武功军威之意,因此而得名。当时武威郡下属姑臧、张掖、武威、休屠、次、鸾鸟、扑、媪围、苍松、宣围10个县,治所在故臧。凉州区位于东经101°59′~103°23′,北纬37°23′~38°12′,地处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东端,祁连山北麓,武威市中部。东面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西邻肃南裕固自治县,南连天祝藏族自治县和古浪县,北与永昌县和民勤县相接。